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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(部):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浙教资中心〔2026〕2号)精神,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申报范围符合《教师法》规定条件,我校正式在编在岗和正式聘用在教师岗位(含学生思政教师)(依法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,通过社会人才管理部门进行档案管理的人员)、博士后(工作站设在高校,人事关系在设站高校),系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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